完成一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不可以。
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学法减分规则
一、只有持有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驾驶证的人,在处理完交通违法、已有记分但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可在“交管12123”APP上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人认证,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二、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1次,在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就可减1分(考试共20题、答对18题为合格);
三、考试未通过的必须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最多2次。逾期或者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法减分”;
四、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减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