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重大疾病政策变化
2021年1月1日起,凡第一诊断是城乡居民特殊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救治并采取全程规范化治疗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特殊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
特殊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病种范围目前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脑梗死、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原发性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尿道下裂等18种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