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自2021年2月6日起执行,丹阳市以非疾病诊疗为目的的核酸检测,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
文件明确,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和企业复工复产等不以疾病诊疗为目的的核酸检测,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
文件还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严禁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拓展:丹阳核酸检测地点
1、丹阳市司徒镇卫生院
2、丹阳市延陵镇卫生院
3、丹阳市珥陵镇卫生院
4、丹阳市导墅镇卫生院
5、丹阳市皇塘镇卫生院
6、丹阳市陵口镇卫生院
7、丹阳市吕城镇卫生院
8、丹阳市访仙镇卫生院
9、丹阳市丹北镇埤城卫生院
10、丹阳市丹北镇后巷卫生院
11、丹阳市丹北镇新桥卫生院
12、丹阳市界牌镇卫生院
13、丹阳市开发区练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丹阳市开发区胡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丹阳市云阳街道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丹阳市开发区荆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丹阳市云阳街道丹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丹阳市人民医院
19、丹阳市中医院
20、丹阳市妇幼保健院
21、丹阳市云阳人民医院
22、丹阳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