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统筹安排被聘用应聘人员工作岗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需通过“双全”社工考核,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予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被聘用应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京口区委、京口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京口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执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1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受疫情影响,部分延迟发放学历证书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