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条件(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社会热点2022-10-16 08:54:49未知

  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后,先由当年的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的当年账户不足支付的,由往年积存的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门急诊统筹起付标准”的费用;累计超出“统筹起付标准”后,再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由统筹基金给予报销。参保人员往年积存的个人账户基金可以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减轻个人现金负担。

  2022年度镇江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市区居民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农商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各网点)、社区(村)现场缴费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本文标签: ,镇江  ,参保  ,个人账户  ,往年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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