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筛查工作,请2月28日以来在威海其他区市居住往返荣工作人员、在威海其他区市居住目前在荣人员、去威返荣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居、单位报备行程信息、健康状况,随后请返回家中不要外出、保持相对静止状态(在荣无固定居所的返回单位等待),待社区、村居、单位下一步指令。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应对疫情,请您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防控措施,请您理解、配合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请您和您的家人一定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非必要不离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入荣返荣人员,请积极配合做好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存在异常及时报告,不走亲访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早日战胜疫情。
不执行防疫规定,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等,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