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业有序恢复营业
一、开放条件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可有序恢复营业,开展堂食服务。
二、开放要求
1、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公共场所码”二维码,提醒所有进入人员扫“公共场所码”,仔细查看显示页面(务必仔细查看和确认页面顶端时间戳位置动态显示实时时间),并确定其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拒绝扫码和检测体温顾客,禁止进入。对公共场所码红码等异常人员,禁止进入、不得离开,立即向公共场所防控组报告(电话:6678517)。
2、每日做好员工行程轨迹摸排、健康监测登记等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消毒和着工作服上岗。
3、每日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消杀不低于3次,建立健全消杀台账,加强通风换气。
4、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筷公勺”服务,积极推广分餐制。在店内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控制就餐人数,每桌限坐10人,桌距确保间隔在1米以上;每个包间限开一桌,就餐座位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