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文登公安分局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14 16:55:06未知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关于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文登区2022年夏季高考安全顺利举行,维护文登区新一中和山东省文登第二中学两个考点的低空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6月7日7时至10日18时期间,在文登区新一中和山东省文登第二中学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无人机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2022年6月2日

本文标签: ,文登  ,无人机  ,威海市  ,通告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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