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文化馆预约说明 邹城市文化馆馆长

社会热点2022-10-14 13:49:25未知

  一、预约要求:

  ⑴网上预约系统开启后,有预约需求的队伍要提前预约,预约人必须是各团体的负责人或领队,并在个人中心完善预约人的实名制信息,预约范围为一周,每日开放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⑵线上预约系统可预订的活动室有:321综合排练室、322民乐排练室、323综合排练室、324综合排练室。

  ⑶各团体负责人或领队按预约时间到305快线窗口签到签退,不按时签到签退的负责人或领队,将其纳入黑名单,1个月不能预约活动室。

  ⑷馆内公益培训期间使用的活动室不再对外预约。

  二、注意事项

  1、各活动室仅用于文艺队伍排练、活动,公益培训班培训,不另做其他用途。严禁大声喧哗,在活动室内做与活动、排练、培训无关的事项,严禁不文明和违规行为。

  2、文化馆免费提供活动室,任何团体、文艺队伍和个人不得以文化馆的名义向群众收取费用。

  3、在保证本馆各项文化活动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按照预约时间先后顺序进行使用。预约成功后,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请及时取消,方便其他队伍预约。出现未及时取消者,1个月不能预约使用活动室。

  4、预约团体需保持活动室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杂物,不携带食品、宠物进入活动室。爱护公物,活动结束后打扫好卫生,及时关闭电源、空调和门窗。保管好个人物品,个人物品损坏或丢失,本馆概不负责。

  5、使用活动室时,室内设备(音响、话筒等)需经允许后由馆内工作人员操作使用,擅自使用设备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

  6、凡不遵守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拒不接受管理者,本馆有权取消其在文化馆的一切活动资格。

本文标签: ,排练  ,文化馆  ,领队  ,团体  ,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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