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2022版)、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因时因势调整全省疫情防控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我省最新防疫政策,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应在考前7天(10月22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提前打印多份,如实填写,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上交。
二、考前7天,考生须在本人微信小程序中完成“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每日更新并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三、考生参加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龙江健康码为“绿码”;②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③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他限制流动人员;④考前7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去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证明均可),时限以采样时间计算,10月27日及以后均视为有效。
五、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科目三为开考前30分钟)进行入场验证。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如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经考点现场专职医疗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查验完成进入考场前,考生需关闭手机,由监考人员在考场门口统一收取存放,考试结束后发还考生。
七、考生如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上报考点工作人员。经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将安排在隔离考场,使用原试卷、答题卡参加考试。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需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隔离考场考生按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九、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提供的《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本次考试防疫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考点所在地区最新防疫要求,及时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