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禁燃区域
禁燃区域包括:G104曲阜西外环以东,G327曲阜北外环以南,孔子大道以北,创业大道崇信路以西范围内的区域(不含路);已完成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区域,自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外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结合曲阜市实际,选择Ⅲ类(严格)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禁燃区管理包括禁燃、禁售,禁止新(改、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
类别 | 燃料种类 | ||
Ⅰ类 | 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型煤、焦炭、兰炭的组分含量大于表2中规定的限值) | 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 — |
Ⅱ类 | 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 ||
Ⅲ类 | 煤炭及其制品 | 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