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图书馆借书期限
1、每人每证可借书2册,限期30天。(一般当天借的书不能当天还)
2、借阅图书需续借时,应在到期前持证来馆内自助借还机、或在微信平台中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一次延长2周,每册续借1次。
五、在馆翻阅后,请将图书放回原处,待选好后,读者应检查图书,如发现污书、缺页、涂划、挖空,应及时声明,由本馆人员在损坏处盖章注明。
六、读者对借书证应妥善保存,注意爱护,如有遗失立即到办证处声明办理挂失、补证手续。
七、读者如过期还书,按每逾期一天,停止借阅一天处理。逾期内不得再次借阅图书;借书证每2年验证一次。
八、所借图书须加爱护,不得损坏,如发现污书、缺页、涂划、挖空等现象,经我馆发现,按本馆规定的《图书遗失损坏处理办法》处罚。
九、读者如将借阅区图书放入自己的口袋、衣服、书包内,不论是否带出室外,即视为偷窃行为。对偷窃书刊者,除按该书价格的五至十倍罚款外,没收借书证,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十、读者应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和清洁卫生,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丢果皮、纸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