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淄博市第21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淄博疑似病例)

社会热点2022-10-14 07:47:51佚名

  博市第21例确诊病例(孙某,女性63岁,龙泉镇龙四村人)活动轨迹公示如下。

  1.1月20日12时至14时,到龙泉镇韩圣村永兴饭店参加淄博市第16例确诊病例司某重外孙的百岁宴。

  2.1月22日10时至12时,到龙泉大集赶集。

  3.1月25日(正月初一)9时至10时,到龙泉镇龙四村孙某等亲戚家拜年。

  4.1月27日20时至28日8时,在淄川区医院住院部6楼内科病房陪护病人。

  5.1月28日15时,到龙泉镇龙四村民康药店买药。

  6.1月30日8时至31日8时,在淄川区医院住院部6楼内科病房陪护。

  7.2月2日8时,到淄川区医院住院部6楼内科病房陪护;10时离开,回丈夫谭某工作的服装厂;17时,陪丈夫到龙泉镇龙四村民康药店买药。

  8.2月4日14时至14时30分,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淄博医院(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区)住院部1区心脑血管重症监护室探望病人。

  9.2月7日20时左右,陪丈夫到龙泉镇卫生院预检分诊就诊。

  10.2月8日8时30分,陪丈夫到龙泉镇卫生院预检分诊就诊;14时左右,陪丈夫到淄川区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5时乘私家车回家。目前,在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如在相同时间段到过上述场所的人员,请务必居家隔离14天,立刻打电话向所在辖区报告登记,积极配合辖区工作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等工作。

  咨询电话:

  淄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3—5282998

  龙泉镇政府:0533—5880259

  龙泉派出所:0533—58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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