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理发店(不含美容店);生产资料销售店(含农机维修、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兽药销售店等);汽车维修及配件门店;现场制售的糕点、面食及熟肉制品店;非现场就餐的早餐店、网络订餐店;药店、眼镜店;快递;电器、五金、服装、文具等便利店和其他符合开业条件的业态。
申请条件
1.证照齐全;
2.必须具备测温、消毒等条件;
3.必须申请健康淄博二维码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所有进入人员必须扫码进店;
4.店内全部工作人员登记报备并符合条件;
5.经营者与消费者均必须佩戴口罩;
6.复工场所必须彻底打扫卫生并符合条件;
7.不能形成人员聚集(包括商超)。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书;
2.其他需要申请的材料;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开业人员必须做出承诺,递交书面申请书。
2.相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
3.备案审批。
申请地点
①理发店(不含美容店,受理单位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0533-8216016);
②生产资料销售店(含农机维修、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兽药销售店等,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0533-8210418);
③汽车维修及配件门店(受理单位县交通运输局:0533-8525129);
④现场制售的糕点、面食及熟肉制品店(受理单位县市场监管局:0533-8219675);
⑤非现场就餐的早餐店、网络订餐店(受理单位县市场监管局:0533-8215867);
⑥药店、眼镜店(受理单位县市场监管局:0533-8216249);
⑦快递(受理单位县公安局:0533-2135974)。
⑧电器、五金、服装、文具等便利店和其他符合开业条件的业态,县城内的就近到社区递交申请,统一由街道办和市场交易管理组进行审批(地点:城区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