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禁止携带犬只出入哪些场所(携带犬只进入进入区域的处罚规定)

社会热点2022-10-13 19:43:28佚名

  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下列场所:

  1、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

  2、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

  3、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展览场所除外);

  4、医院、候车(船、机)厅、商店、集贸市场、超市、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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