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潍坊滨海区最新返乡隔离政策 2022潍坊滨海区最新返乡隔离政策公告

社会热点2022-10-13 17:50:54佚名

  一、及时报备行程

  对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同时空伴随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如因不报备、不如实报告或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降低出行风险

  非必须不出境,非紧急不出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等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暂缓来滨,确需来滨的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乘坐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抵达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特别是外出返滨后,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不要自行用药,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以免延误诊疗。

  四、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朋友高度警惕疫情动态,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人群密集场所时)、勤洗手、一米线、不聚集、遵守咳嗽礼仪;实行公筷(公勺);做好工作、生活场所清洁消毒与通风等。

  五、控制聚集性活动

  国内疫情仍在继续,风险就在身边,请广大朋友提高警惕,不要参加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当地社区、村、企业或单位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六、提倡就地过年

  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范围的人员暂缓返滨;境外和国内其他区域人员,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身体健康,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当地过节,非必要不流动,减少旅途风险,避免疫情形势变化带来的出行不便,影响到您的工作和生活。

  七、主动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能有效降低感染率,显著减少重症和死亡。请已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居民,主动进行加强免疫;请符合条件的3-11岁和60岁以上人群,尽快接种;请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主动尽早接种。已完成疫苗接种的居民,依然不要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央子街道:0536-7579171

  大家洼街道:0536-5302475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536-7570115

  区集中隔离点:0536-5302861

  区人员核查组:0536-7570221

  大学园管理办公室:0536-7570108

  区教育分局:0536-5605605

  中央城区:0536-7571006

  旅游度假区:0536-7579156

  中外合作产业园:0536-5128001

  先进制造产业园:0536-3083386

  绿色化工园:0536-5309759

  海港经济区:0536-5128027

  科技创新园:0536-7570517

  海化集团:0536-5328090

  滨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人员核查组

  2022年1月11日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滨海区各位居民朋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多地相继散发本土疫情。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滨海区实际,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传染风险。鉴于近期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请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潍、不出鲁,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区,尽量不到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倡导就地过年过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滨后及时向所在村(社区)、企业、单位报备,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落实四方责任,严格报备制度。请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中高风险区人员暂缓来滨,重点地区人员非必要不来滨,确需来(返)滨人员须提前向所在村居(社区)、企业、单位报备。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滨,确需来滨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进行报备。

  三、突出重点环节,织密防护网络。交通场站要严格做好春运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分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可疑症状人员或疫区旅居人员要立即报告、立即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广大人民群众出入医疗机构、车站、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正确佩戴口罩,遵守防控要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弘扬节约风尚,减少聚会聚餐。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大型慰问、年会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居(社区)报备,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报备要求。

  五、加强预检分诊,严格就医流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退热药限购管理制度和相关报告制度。门诊提倡预约就诊,住院患者谢绝探视,提倡以电话、微信、视频、语音等方式进行,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市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切勿擅自用药,应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保护自己也维护他人健康。

  六、主动接种疫苗,构筑免疫屏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无禁忌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到期未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接种,增强免疫效果,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的风险,加快构筑群体免疫屏障。

  七、拒绝不实信息,自觉抵制谣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传谣、不信谣,对违反、拒绝和不报告、不遵守防控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希望滨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发扬伟大抗疫精神,“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守护滨海平安稳定。

  区党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报备  ,人员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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