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31人气:作者:未知
一、参加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的机动车销售法人企业名录(第一批)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 为进一步激活我市新能源汽车消费,从2023年4月17日起,对在常州市购置(开票方为本地机动车销售法人企业)并在本地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按购车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经审核,现公布符合条件的常州市机动车销售法人企业(不含机动车批发企业)名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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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活动的机动车销售法人企业名录(第二批)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文商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 为进一步激活我市新能源汽车消费,从2023年4月17日起,对在常州市购置(开票方为本地机动车销售法人企业)并在本地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按购车价格给予一次性补贴,经审核,现公布符合条件的常州市机动车销售法人企业(不含机动车批发企业)名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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