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
1、征收对象
凡在晋江市范围内使用城市自来水和自备水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规定,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2、征收标准
① 市区6个街道:
居民用户按0.95元/吨征收,
非居民用户按1.4元/吨征收;
②重点建制镇(安海镇、金 井镇、东石镇)
居民用户按0.85元/吨征收,
非居民用户按1.2元/吨征收;
③其他镇:
按0.8元/吨征收。
社会热点2022-10-06 00:02:04未知
晋江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
1、征收对象
凡在晋江市范围内使用城市自来水和自备水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规定,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2、征收标准
① 市区6个街道:
居民用户按0.95元/吨征收,
非居民用户按1.4元/吨征收;
②重点建制镇(安海镇、金 井镇、东石镇)
居民用户按0.85元/吨征收,
非居民用户按1.2元/吨征收;
③其他镇:
按0.8元/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