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8人气:作者:佚名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在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张桥社区、王伙社区、韩洼社区征收一处集体土地,该地块已列入《襄阳市2011年度第99批次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拟征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柿铺街道办事处张桥社区、王伙社区、韩洼社区,地块位于二广高速公路以东、追日路以北,总面积7.4457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樊城区工业项目建设,该地块在襄阳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土地权属等有关证明材料配合社区进行实地现状调查,并将双方调查认定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宅基地、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与数量等逐一登记签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樊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