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司机称跑长途大货攒钱治病(癌症开车属于违法么)

时间:2023-06-12人气:作者:佚名

患癌司机称跑长途大货攒钱治病(癌症开车属于违法么)

6月12日,货车司机张先生给北京青年报致电求助,称自己耗时两天,跑了1800多公里完成了32.905吨货物运输后,雇佣方拒绝付款。

张先生称,自己身患癌症,家境困难,本就靠着这份收入治病及生活。北青报记者随后联系了雇佣方,对方表示因运费产生了纠纷,“钱我是没给,货也没问题,但他不赔礼道歉,我是不会给他的。”

司机称自己身患癌症 家境困难 靠货运攒钱治病

6月12日,北京青年报接到山东济宁张先生电话求助。张先生说,他是一名货运司机,5月31日,他从运满满平台上接到了一份订单,从贵州省贵阳市装载5卷铝板到江苏省镇江市,一共1800多公里,雇佣方是江苏徐州的一家货运公司。此后,他通过平台支付了226元订金及技术服务费。


张先生通过平台支付了226元订金及技术服务费

张先生说,他装载完毕后,货品一共32.905吨,每吨运费在260元,总运费大约在8500元左右。6月3日,他用了两天时间准时到达卸货地,货品也没有损坏。


软件上显示货物已送达

“可之后,雇佣方就不给我结运费了。8000多块钱啊,这是我的救命钱。”张先生说,家中父亲早年间肝癌去世,母亲患有精神二级残废,弟弟意外去世后,家中老小都归他来照顾。而近期,他也被诊断出甲状腺恶性肿瘤,只能靠一趟趟运输攒钱治病和生活。

“每次看病、治疗就不少钱,还需要养家,这笔钱对雇佣方来说不算什么,但对我来说就是续命的。”张先生说,自己已经找平台投诉过,也找了有关部门协调,但始终没有消息。

随后,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收货方,对方表示,当时货品确实没有问题,而且也出具了收货单,运费方面,公司早就支付给了徐州的货运公司,应该由对方支付。


张先生称自己靠跑长途大货攒钱治病

雇佣方声称遭到司机辱骂 要求对方道歉并承担被封号损失

“钱我是没给,货也没问题。”徐州货运公司负责人是该笔订单的雇佣方,他告诉北青报记者,其之所以没有支付运费,是因为在运输途中,张先生曾经虚报过重量,要求以更高重量价格支付运费,“那天他给我打电话,毫无征兆地骂我,我正在和我朋友们喝茶,全被听到了。”货运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当着朋友的面挨了顿骂,这口气实在咽不下去,而且因为张先生的举报,导致自己在运满满平台的账号已经被封,耽误了数天的货运生意。

“现在他想要运费,除了向我赔礼道歉,还要支付我被封号这些天的营业损失,一天一百块钱。”货运公司负责人称,对于运费的事情,一般来说雇佣方只认可32吨整的量,此外的0.905吨的重量不应该计费。


出库单

对于是否辱骂雇佣方的情况,张先生带着哭腔否认,“我没有骂他,我没有骂他!”

随后,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了运满满的客服人员,对方表示“这种事儿挺常见的。”工作人员称,关于平台支付运费的方式只有两种,雇佣方可以选择通过平台支付,也可以选择线下支付,不会提前收费。如果出现张先生遇到这种拒付运费的方式,平台会帮助追讨,如果雇佣方仍不肯支付,平台将提取雇佣方的所有身份信息,配合司机起诉。

律师说法:司机如期将货运达 雇佣方就无权拒绝支付运费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赵航律师认为,该事件当中,张先生与雇佣方之间形成了典型的运输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813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张先生将货物如期运到目的地,雇佣方对此认可,在此情形下雇佣方无权拒绝支付运费。

至于雇佣方声称张先生责骂、投诉的事情,则可能构成民事侵权,属于另外的法律关系,雇佣方可另行维权,不能混为一谈,而拒不支付运费。

同时律师表示,在此次事件中,电商平台应该及早发挥其监督和协调的职能。根据《电子商务法》第59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对于平台上司机和雇佣方之间产生的争议,平台应该建立有效的接收、处理机制,避免纠纷扩大化,降低各方的交易成本,只有这样才能让各方在平台上获得良好的交易体验,从而吸引更多的交易机会。

在此,律师提醒广大司机,在网上接单时,留意运费的支付方式。一般分为预付和到付两种支付方式。前者是雇佣方预先向司机支付,或预先向平台支付运费,待运输完成后由平台支付给司机;后者是运输完成后,由雇佣方直接向司机支付或向平台支付后,再由平台支付给司机。相比较而言,预付的订单一般来说法律风险更低,司机师傅的权利更有保障;到付的订单,则需要司机综合考虑雇佣方历史信誉、货运成本等多方面因素,慎重接单。电商平台则应当依法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平台上司机、雇佣方的信息,便于交易双方评判交易风险,促进诚信交易。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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