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
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着重突出与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域,从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出行、文明养犬、文明餐桌、噪声污染、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和见义勇为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社会热点2022-09-30 08:17:16佚名
《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
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着重突出与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域,从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出行、文明养犬、文明餐桌、噪声污染、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和见义勇为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