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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场景和情形下,应当规范佩戴口罩:
(一)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场所和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二)乘坐火车、长途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厢式电梯时;
(三)在医院就诊、治疗、陪护时;
(四)接受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检查时;
(五)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六)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七)其他密闭或者人员密集等场景和情形。
严重心肺等基础性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三岁以下婴幼儿可以不佩戴口罩。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养老托幼机构和学校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和行业管理规定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
相关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提示规范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