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洛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最新

社会热点2022-09-29 05:13:19佚名

  洛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告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坚守洛宁防线。现就加强近期重点地区来(返)宁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2021年12月15日以来有西安市、东莞市和绍兴市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要立即向现居住地村(社区)报备,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明确前自我居家隔离,待核酸检测确认阴性后方可正常活动;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头疼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村(社区)要主动排查2021年12月15日以来有西安市、东莞市和绍兴市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督促其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监督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做好自我居家隔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宾馆酒店等要加强对2021年12月15日以来有西安市、东莞市和绍兴市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的排查,督促其主动向现居住地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三、对上级下发协查、互联网+下发协查和“钉钉平台”下发的“时空伴随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涉疫地区返(来)宁人员,应按照现行防控政策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四、对排查出的应报备而未报备,应进行核酸检测而拒不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一律赋黄码。对瞒报行程信息、瞒报病情等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导致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风险的,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洛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12月19日

本文标签: ,核酸  ,报备  ,绍兴市  ,疫情  ,洛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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