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来温州鹿城最新隔离政策(持续更新)

社会热点2022-09-24 13:31:30佚名

  2021年中、高风险区来返温州鹿城最新隔离政策(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1年1月27日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7号)

  温州鹿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日趋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做好春运期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市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地区来鹿返鹿人员健康管理

  1.对境外来鹿返鹿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需在24小时窗口期内返鹿(超过窗口期健康码将赋红码),并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在外地完成“7+7”健康管理的来鹿返鹿人员,需提供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完成的,抵鹿起继续完成。

  2.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的来鹿返鹿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来鹿返鹿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硬管控。不具备居家硬管控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二、加强省外返乡人员排查和管控

  1.除中高风险地区所涉城市返乡人员外,其他跨省份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岗位返乡人员,在返乡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温州鹿城发布”-“鹿城通申报信息,或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

  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返乡人员,立即到省外返乡人员指定核酸采样点(鹿城区学院东路1388号、航标路87弄51号、郑桥广场双屿党群服务中心、戍浦公园门口、临江西街18号)采样检测,费用自理。

  2.对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落地检测为阴性的跨省及省内重点岗位返乡人员,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到省外返乡人员指定核酸采样点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加强离鹿返乡人员核酸检测

  跨省离鹿返乡人员可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和设有采样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离鹿返乡人员集中的企业可预约上门采样。具体参照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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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1年1月25日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6号)

  加强鹿城区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

  当前,全国多地再现散发新冠疫情,外部输入风险不断增加,鹿城区冬春季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仍面临较大压力。为全面加强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实现“药品购销全程受控、应管尽管不漏一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部分药店停售监测品种药品。

  即日起,农村地区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监测品种药品。

  二、全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一)购买监测品种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即日起,鹿城区零售药店全部转为应急状态监测,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二)对五类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所有零售药店对以下五类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应先行详细登记有关信息后,引导其就医就诊,但不得销售监测品种药品:

  (1)个人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人员;

  (2)入境人员;

  (3)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4)与(2)(3)二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5)体温异常人员(体温≥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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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1年1月22日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5号)

  离鹿返乡人员核酸检测服务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1月28日至3月8日,跨省返乡和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须持有7日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保障离鹿返乡人员及时有序返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机构。

  市中心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温医大附属一院、温医大附属二院、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院、鹿城区人民医院)可提供采样、检测服务;设有采样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可提供采样服务。其中,鹿城区人民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均可提供预约上门采样服务。

  二、检测费用。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执行,费用自理。

  三、采样方式。

  实行进企采样与医疗机构设点采样相结合的方式。广大群众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在服务时间内进行采样;人数较多的企业若有集体采样需求,要按规范做好采样组织工作,可联系属地街镇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登记预约。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原则上需提前2天联系街镇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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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1年1月19日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2021年第3号)

  人员流动防疫管理服务导则

  春节临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贯彻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来鹿返鹿、离温、留鹿在鹿人员等对象的防疫管理,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导则。

  一、来鹿返鹿人员导引

  1.倡导在外务工、经商、旅居境外等人员就地过节。建议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鹿返鹿。村居(社区)及企业、商会、侨团等组织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返鹿人员情况排摸登记。

  2.如确需来鹿返鹿,应提前知晓理解我市我区最新疫情防控管理政策要求,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和活动轨迹记录。抵鹿后12小时内,要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配合落实登记排查及各项管控措施。

  3.当前重点地区来鹿返鹿重点人员要相应履行的主要管控要求如下

  (1)境外人员严格执行“14+7+7”管理要求,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返鹿后,需在24小时的窗口期内返鹿(超过窗口期后,健康码将赋黄码),并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外地完成“7+7”健康管理的来鹿返鹿人员,需提供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完成的,抵鹿次日起继续完成。

  (2)来自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鹿返鹿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除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区域)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来鹿返鹿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健康观察。

  (4)既往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个月内曾判定为密接和次密接、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品相关工作、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在国内从事相对高风险职业的返乡人员、边境地区返乡人员等,需提供抵鹿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14天的日常健康监测。

  上述人员,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一律到集中隔离场所(温州大道2409号)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需经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要尽量控制活动范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二、离温人员导引

  1.倡导非必要不离温、非必要不出境。居住地、户籍地为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等,建议暂缓离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温,确需离温的须报本单位同意,干部离温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中小学学生非必要不出市、教师非必要不出省;高校、医院要严控人员离温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等活动;企业要严控人员离温参加全国性年会等商业性、营销性聚集活动;旅游公司不得组团赴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游,其他地区的组团旅游要严格做好防护工作。

  2.如确需离温,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必须前往的,须提前三天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告,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及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记录。村居(社区)、企业等同步做好离温人员情况排摸登记。

  3.抵达目的地城市后,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人员流动管理服务相关举措,继续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

  三、留鹿在鹿人员导引

  1.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聚餐时使用公勺公筷,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使用过的纸巾、口罩投入垃圾桶。

  2.尽量不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清洗加工冷链食材时,做到生熟分开、分别存放。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做好个人防护。

  3.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家中有进行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人员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各自独立生活空间和生活距离。

  4.提倡网络拜年、电话拜年,尽量减少跨区域走访活动、同乡聚会及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尽量减少或不参与聚会出行。个人家庭聚集控制在10人以下。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华侨、乡贤等各类组织、群体和个人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

  5.日常生活出行中,尽量不去或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进出或工作于此类场所,要科学规范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行时,尽量选择自驾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并做好活动轨迹记录。

  鹿城区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导则。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更新时间:2021年1月12日

  重点地区来鹿返鹿人员防控措施

  一、各街镇要加强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鹿返鹿人员信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及所住宾馆如实报告,主动配合相关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有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旅居史及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2020年12月15日(含)以后来鹿返鹿的(自抵鹿城之日起计算,需提供佐证资料),严格执行“7+7”的健康管理要求。即先实施7天居家隔离,期间“健康码”赋黄码,第一天和第七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在本地无固定居所的,“7+7”健康管理可在集中隔离点(温州大道2049号)进行。

  三、国内中风险地区来鹿返鹿人员,持有抵鹿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须立即前往集中隔离点(温州大道2049号)接受核酸采样检测并等待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四、境外返鹿人员要严格执行“14+7+7”的管控要求。即在第一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后返鹿的,第一时间和属地社区(村)报告,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7天,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与其共同生活者一同前往集中隔离点(温州大道2049号)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五、各社区(村)须继续守好“小门”,发挥网格作用,加大对返乡人员(尤其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品相关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主动排查,认真做好“两查两问”和登记,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所在街镇。

  六、各宾馆(旅馆、酒店、民宿)要做好入住人员14天行程轨迹信息排查,一旦发现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及时向所在街镇报告。各街镇要落实好居家健康观察与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七、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级划分的动态调整,建议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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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年1月9日

  关于做好河北省石家庄来鹿返鹿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2021年1月6日10时,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全域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1、各街镇要加强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石家庄来鹿返鹿人员信息。

  石家庄来鹿返鹿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宾馆报告,并落实个人报告承诺制度,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2020年12月19日-2021年1月1日期间在来鹿返鹿后,持有抵鹿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须立即前往综合服务点(温州大道2409号)接受核酸采样检测并等待结果,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2021年1月2日至今,有来自石家庄旅居史的来鹿返鹿人员须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须立即前往综合服务点(温州大道2409号)接受核酸采样检测等待结果,并要居家隔离7天。

  3、请市民密切关注石家庄疫情等级变化,建议市民近期不要前往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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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25日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8号)

  关于做好高、中风险地区来鹿返鹿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 告

  近日,天津、上海、安徽、内蒙古等部分地区相继出现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毫不松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现将我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天津东疆港区瞰海轩小区于11月20日划定为高风险地区,安徽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张洋小区、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滨海新区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上海浦东新区周浦镇明天华城小区、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新生小区、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顺和路126弄小区、满洲里市东山街道办事处、满洲里市北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地区于11月22日划定为中风险地区。各街镇要加强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要求上述高、中风险地区来鹿返鹿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落实个人承诺制度,确保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

  2.上述高、中风险地区来鹿返鹿人员要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各街镇需引导其到万融综合服务点(地址:温州大道2409号)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3.各街镇(社区)要继续守好“小门”,加大对近期上述高、中风险地区来鹿返鹿人员的主动排查,对外来人员进行认真询问和登记。

  4.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在人群密集场所请严格落实戴口罩措施。如身体出现异常请及时就医,就医过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与他人接触。市民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配带一次性手套,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要确保食物煮熟煮透。同时,密切关注上述高、中风险地区等级划分,建议市民近期不要前往上述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所在街镇、单位报备,并做好出行个人防护,返鹿后,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防控措施。

  5.理性对待疫情信息。坚持不造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特此通告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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