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的通告(第11号)中:
由车辆进出涉疫地区的货物收发单位根据重点物资类别,向市、所在县(市、区)、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发改、工信、公安、交通、商务、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住建等)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有效期不得超过10天,时间截止为最后一天的24点,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通行证》到期后自动失效。
社会热点2022-09-20 01:39:53佚名
关于办理全国统一式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的通告(第11号)中:
由车辆进出涉疫地区的货物收发单位根据重点物资类别,向市、所在县(市、区)、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发改、工信、公安、交通、商务、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住建等)申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有效期不得超过10天,时间截止为最后一天的24点,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通行证》到期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