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要点,欢迎大家转发、收藏:
1. 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场所。必须前往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
2. 接触公共环境或公用物品后,用肥皂或洗手液,采用七步洗手法搓洗,流水冲净;如没有洗手设施,可使用含有70%至80%的酒精搓手液(免洗洗手液)洁净双手。
3. 无防护时,不与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者接触。
4. 尽量避免接触野生动物,避免食用或饮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包括奶类、蛋类和肉类。
5.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切记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就诊。
6. 凡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苏州、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苏州的所有人员,应当主动尽快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
7. 无发热的人员,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
8. 不传谣,不信谣,认真做好自我防护,积极提高自身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