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除定向捐赠外,本次款物捐赠原则上由茂名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并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捐赠资金
接收单位:茂名市慈善总会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
户 名:茂名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广东省茂名农商银行福华分理处
账号:8002 0000 0085 17590(人民币)
联系人及电话:唐常青,13450107218
传真电话:0668-2707866
注意事项:捐款时请注明“防控新冠肺炎”。因银行划账时没有地址记录,请爱心人士划账捐款后务必复印汇款回执,并在复印件上附写捐款人姓名、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后,传真到市慈善总会以便邮寄捐赠发票。
三、针对当前我市医疗机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等物资需求量较大的情况,慈善组织开展募捐应主要筹集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防护眼镜、防护面屏、医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3要求)、正压防护头套、隔离衣、一次性鞋套、一次性靴套、全面型呼吸防护器、一次性工作帽、隔离防护头罩(卫生帽)、一次性乳胶手套等。以上捐赠物资均需在保质期内,生产企业有相关资质,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包装完好无污损。现阶段暂不募集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下一步根据需求再适时调整。
捐赠物资
接收单位:茂名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及电话:0668-3388666;0668-3388322;高波,1511961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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