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9人气:作者:佚名
农村自建房。资料图
据福建省政府网站4月28日消息,福建省自然资源厅4月21日答复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吴金程代表《关于适当放宽农村自建房层数限制的建议》称,《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已纳入2023年立法修订计划预备项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配合,统筹考虑“三胎”政策影响,研究是否可以适度放宽农村自建房层数限制。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在答复中表示,代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农村自建房层数限制的建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积极与省住建厅、司法厅等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政策支持。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近年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相关的系列配套政策,持续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
为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风貌,福建省政府2011年出台的《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和2021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均规定,农村独栋式、并联式或联排式自建住宅不得超过三层。
经了解,浙江、江西、四川、湖南等省份也有此规定。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表示,鉴于层数规定来源于省政府制定的文件,且涉及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职能,修改规定需提请省政府研究。同时,经向省司法厅了解到,目前省人大已将《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纳入2023年立法修订计划预备项目。下一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省人大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和农业农村厅做好条例修订工作,统筹考虑“三胎”政策影响,研究是否可以适度放宽农村自建房层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