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管控跨乡镇人员流动的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按照相关规定,经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8月16日14时起,严禁人员跨乡镇流动,未经批准,不得进出县城区域,非必要不外出、不聚会、不聚集。
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特殊情况确需流动的,由所在村(社区)审核,所在乡镇(街道)上报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同意。
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全力配合相关工作开展。
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以上内容由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于2022年8月16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