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提醒
为了及时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防止疫情输入,有效保护全省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我省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甘肃省疾控中心提醒您:请您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政策,并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1. 主动报备
请7月23日以来有海南省三亚市以及海南省其他有疫情地市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7月23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他有疫情市州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8月1日以来有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旅居史旅居史的来(返)甘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有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并按要求落实3天内2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 遵守疫情防控政策
所有来甘返甘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宾馆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必须在落地后12小时内完成报备。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县(市、区、旗)的来甘返甘人员,落实相应的隔离管控措施。其他地区来甘返甘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实行“落地采”,并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