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社会热点2022-08-12 17:11:49未知

  翔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

  近期国内疫情多发、面广,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各校外培训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决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两案九制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的两案九制,加强应急处置保障,积极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并依规妥善处理。

  2严格出入管控

  严格进出人员管理,落实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培训机构,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培训机构的规定。人员进入校门时应做到“一看二问三查四测五登记”,即:

  一是看有无佩戴口罩,二是问询是否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是否属于机构相关人员,三是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情况,四是测量体温,五是采集进出人员信息并做好登记。

  进入机构人员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把关:

  1.近10天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

  2.7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均不得进入培训机构。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或直辖市所在乡镇/街道的其他地区)人员完成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后方可进入。

  3.有本土病例但是尚未划定中高风险的县(市、区、旗)或直辖市的街道人员(以市指挥部评估后发布的清单为准),在完成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后方可进入。

  4.其他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相关规定属于应当实施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不得进入。

  5.福建健康码未显示绿码人员不得进入。

  6.近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未经就医排除的,不得进入。

  3严格落实健康监测

  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建立师生的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师生健康情况。每日对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机构全部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要求,2022年9月1日前,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全部从业人员及学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复课开学。各机构要及时开展师生入校前旅居史接触史排查,落实重点人员管控要求,特别是有家庭成员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等情况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按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报备,做好健康管理,坚决杜绝任何人带病带隐患在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或学习。

  4严格加强场所管理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各学科类校外培训场所正常营业时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快递外卖要实行专区管理。教学区等重点人员活动区域要增加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废弃口罩要定点收集、及时处理。要严格场所限流管理,严格按照“一人一桌、同一培训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要求控制教室班生数。如有自办食堂,倡导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

  5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做到培训场所内不聚餐,师生不串班。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要加强健康培训,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翔安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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