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假工资打折吗(南京婚假政策)

社会热点2022-08-12 12:50:24未知

  婚假工资不打折。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85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员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依法参加下列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也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一)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

  (三)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以及工会、青年团、妇联等召开的会议;

  (四)出任人民法院陪审员;

  (五)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六)基层工会非专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七)担任集体协商代表期间,参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八)参加兵役登记等应征事宜和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社会活动。

本文标签: ,社会活动  ,工资  ,履行职责  ,工会  ,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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