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

时间:2023-09-08人气:作者:未知

泰安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

  泰安市异地就业缴纳社保费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泰安市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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