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就医须知
一、门诊
1、为保护您的安全,减少人群聚集,我院门诊施行全预约制,来院患者、家属门诊就诊前“先预约”,错峰有序就诊,并配合好医院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入院后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佩戴有通气阀的口罩,来院时请带好就诊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请在门诊入口主动用支付宝/微信/随申办APP扫取“场所码”,经体温测量、流调正常后,进入门诊就诊。
4、需要脱口罩的各类高风险门诊、检查治疗,患者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以采样时间起算)。为保证您的顺利就诊,请您来院前再次核对一下您的核酸报告。
5、疫情期间,各类门诊的开设时间和诊室有所变动,请留意医院现场公示的就诊地点和时间
6、候诊、排队时,请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聚集。
7、代配药人员须持患者在本院既往就医病历和就诊卡,基础用药可至“便民门诊”,专科用药至专家及专病门诊咨询开药就诊。
二、急诊
1、急诊24小时开放,始终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2、对需要急救的患者,医务人员实施先抢救,同时完成快速和标准核酸检测。
三、互联网医院
1、 在线复诊
患者本人必须有三个月内在同一医院同一临床科室(含专病、专家、特需)线下门诊就诊记录,可以进行线上复诊。
如需通过医保支付,患者本人需通过本人账号添加医保卡号,开通电子医保凭证。目前医保电子凭证暂不支持关联家属及子女的医保。
在线复诊不支持儿童医保、大病医保、工伤等特殊情况。
2、可开西药、中成药、院内制剂、草药、中药饮片。
线下必须在专家门诊开具的药品不可通过在线复诊开具。
精麻药品、退热药以及含“麻”感冒药不可通过在线复诊开具。
3、因目前送药运力紧张,快递配药业务暂停,目前只可选择来院自取(取药信息详见微信提示)。
四、核酸检测服务
1、周一至周六8:00-11:3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时期延迟服务时间,以现场公告为准。
2、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大同路358号)医院东门外,南侧20米核酸检测点(独立进口处)。
3、核酸检测费28元,自费及本人医保均可。
4、(1)线上查询:
“随申办”-核酸查询(电子报告);
医院公众号-互联网医院-报告查询(电子报告);
(2)纸质报告:
凭互联网医院核酸条码,至医院入口警务室内(无需入院)核酸报告打印处自助打印纸质报告。
六、就医咨询服务电话
急诊:58670561-6302
发热门诊:58670561-6550
门诊便民服务中心:58670561-6491
互联网医院:021-50402746
温馨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院曹路门诊部(海鹏路18号)仍暂停医疗服务。
注:信息来源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