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动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所有市外来黔返黔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利用“社区报告二维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12月4日以来,有西安、延安、咸阳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须主动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健康管理。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提倡外地和本区群众就地就近过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确需外出的群众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返黔后主动报告并配合防疫人员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年会、聚餐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确需举办的活动,应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审批单位与属地乡镇街道要加强检查。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举办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村(社区)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切实落实防控责任。
四、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方法,符合接种条件的3岁以上人群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接种科兴、中生疫苗满6个月且年满18周岁,应尽快接种加强针(第三针),产生更好保护效果,共同构筑免疫屏障。
五、强化联防联控措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以下情况实行有效线索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守秘密: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重点风险地区来黔,其本人或亲属未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不按规定执行居家观察、私自外出离开隔离场所的;其他涉及疫情违法犯罪的。举报人可拨打公安报警电话110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相关单位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元人民币有效线索奖励。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不如实报备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黔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