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2年城乡医保费: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7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60元/人·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7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60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1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年。
大学生筹资标准为8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80元/人·年。
(注: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含个人缴费部分)
待遇细则:
一个待遇年度内,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600元:
门诊统筹、门诊高费用补偿实行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居民(学生儿童除外)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
专科医院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未按规定首诊、转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急诊、抢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