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宁过节的相关措施
葛新冠防[2021] 3号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鼓励葛塘街道辖区内企业引导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宁过节,做好连续生产、稳工稳岗等工作,巩固葛塘街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对象
在南京市实际生产经营并在葛塘街道注册缴税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葛塘街道投资的在建建筑工地的外地员工。外地员工是指在上述企业工作、户籍非南京市且节日期间正常情况需返乡但选择留宁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审核材料
1、补贴标准: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17日,下同),企业外地员工留宁过节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专项补贴,原则上由企业以不低于此标准向员工进行发放。
2、审核材料:企业需提供留宁过节外地员工的行程码、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外地员工留宁人数汇总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备查。
三、保障措施
1、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留宁调休计划,如实登记、报送留宁过节的外地员工信息。同时要加强员工管理,开展防疫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倡导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非接触方式拜年。
2、春节期间,企业安排留宁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员工加班工资,葛塘街道将严格监督企业,保障在岗职工合法权益。
3、外地员工留宁过节期间,企业要给予关心慰问,为员工提供防疫物资保障和生活保障;街道将组织网格员进行走访,及时为居住在葛塘街道辖区内的外地员工提供生活上的帮助。
四、补贴发放注意事项
1、企业需于2021年2月9日下午5点前向葛塘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申报“留宁过节外地员工名单”,春节后企业应及时提供留宁过节外地员工相关佐证材料,经街道审核认定后按实发放外地员工留宁过节相关补贴。
2、企业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防范、消除春节期间可能产生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春节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补贴。
3、本措施由葛塘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