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管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根据《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疫情管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复工复产前,要明确特殊生产经营时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逐一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消防安全有人抓、有人管。
二、复工复产前,要畅通消防车通道、内部疏散通道,检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复工复产前,要检查好配电箱、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尤其是要将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检查合格后,逐区域、逐部位复电复气,避免同时复电造成过负荷,要将生产设备检查合格后,再上线生产。
四、复工复产前,要利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上岗人员重温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三懂三会",确保掌握基本消防安全常识。
五、复工复产后,要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巡查必须覆盖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排烟风机房、厨房、易燃易爆储存间、配电间、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状态。
六、复工复产后,人员闭环管理居住,要选择独立楼栋安排住宿,尽最大可能避免出现"三合一" "多合一"现象,确无法独立安排的,要选择相对独立区域,做好相应防火分隔。
七、复工复产后,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严禁随意抽烟和乱扔烟头,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组在建筑物内停放或充电,住宿区域要合理布置插座,减少拖线板使用,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八、复工复产后,要做足应急准备,各企业要组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担负起防火巡查、应急处置、消防宣传等相应工作任务,维护企业消防安全形势。
注:本文图文信息源于上海发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