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因疫情航班退票政策(最新航空公司疫情退票政策)

社会热点2022-05-18 15:21:46未知

  8月3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旅客在2021年8月4日0时前已购买乘机日期在8月4日至8月31日的国内机票,自8月4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可以免费退票,航空公司及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费用;8月4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多家航司发布涉重庆、巫山、万州航线客票退票政策

  7月30日,中国南方航空、西部航空相继发布了涉重庆、巫山、万州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理通知。

四川航空

  一、适用航班客票范围

  凡在2021年7月29日(含)前购买876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行程涉及重庆或张家界进出港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含)至2021年8月12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的客票(包含已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或NOSHOW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

  2.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含)至8月12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符合上述适用航班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9月13日(含)前的相同物理舱位服务等级、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1日

南方航空

西部航空

山东航空

海南航空

中国国际航空

华夏航空

首都航空

九元航空

金鹏航空

东方航空

天津航空

福州航空

祥鹏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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