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置业集团减免企业租金政策内容一览

社会热点2022-05-18 15:19:08未知

  一、实施主体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子企业和托管企业。

  二、适用对象

  最终签约承租实施主体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最终承租方)。其中,小微企业身份的确认穿透至实际控制人。小微企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以及《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划型标准认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三、租金减免方式

  实施主体2022年免除最终承租方6个月租金,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免租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不包括物业费、停车费等管理费用。实施主体以便捷高效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返还、或者从后续租金中抵扣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其中,转租方为本区区属国有企业的,与房屋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房屋产权方及国有企业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最终承租方存在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或者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存在恶意拖欠租金、失信、违法行为的,实施主体可终止或全部取消租金减免,直至追索已减免退还的租金。

  四、申请与受理

  1. 实施主体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

  2.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免租申请表(提供范本),承租人与房产所属国有企业或转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承租人营业执照副本,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 受理方式

  包括网络受理和现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实施主体的指定邮箱,盖章原件于申请截止日前书面递交。

  4. 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6月15日。

  五、咨询与监督

  1. 实施主体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同受理窗口)。

  2. 置业集团负责指导、督促下属子企业和托管企业落实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六、其他事项

  置业集团保留对本方案及其他未尽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在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区政策调整的,置业集团有权对本方案进行调整。

  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本文标签: ,租金  ,企业  ,承租方  ,主体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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