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22〕86号)文件精神,现就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免租期限
对2022年承租汽车城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下属企业具体包括:上海国际汽车城新安亭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天紫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经实施主体审核后,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2、受理时间
免租申请受理不再区分第一档和第二档,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3、其他事项
免租其他事项不变,参阅前次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