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泰安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时间:2024-05-10人气:作者:未知

泰安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泰安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适用范围

  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

  主要内容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月发给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基地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

  申领程序

  持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等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补贴。

  咨询电话

  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相关网址:泰安市人社局官网

  泰安市教育局官网

  共青团泰安市委官网

标签: 泰安  官网  个月  泰安市  人身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