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3月17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100元和95元;89号汽油由每升7.29元调整为7.22元,降低0.07元;92号汽油由每升7.79元调整为7.71元,降低0.08元;95号汽油由每升8.29元调整为8.21元,降低0.08元;0号柴油由每升7.50元调整为7.42元,降低0.08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
配送制 元/吨 | 非配送制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
89号汽油 | 9300 | 9204 | 9600 | 7.22 |
92号汽油 | 9876 | 9774 | 10176 | 7.71 |
95号汽油 | 10452 | 10344 | 10752 | 8.21 |
0号柴油 | 8270 | 8184 | 8570 | 7.42 |
-10号柴油 | 8784 | 8693 | 9084 | 7.86 |
-20号柴油 | 9213 | 9118 | 9513 | 8.24 |
-35号柴油 | 9556 | 9457 | 9856 | 8.53 |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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