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6时起滁州天长解除部分封管控区

社会热点2022-05-18 07:54:01未知

  关于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43号)

  根据《安徽省新冠病毒关切变异株感染本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修订版)》(皖疫防办〔2022〕90号)、《关于天长市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29日6时起,解除以下封控区、管控区相关管控措施:

  一、解除封控区名单:

  1、同心路明园小区原交警大队宿舍楼北楼3单元

  2、中地国际城3号楼2单元

  3、东方丽都23号楼1单元、9栋1单元

  4、万寿镇万中路农机维修站

  二、解除管控区名单

  1、明园小区

  2、中地国际城小区

  3、东方丽都小区

  根据皖疫防办〔2022〕90号通知规定,封控区、管控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管控:

  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解封市指挥部将及时发布通告。

  “解封”不等于“解防”。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切实增强防疫意识、落实防疫措施、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

本文标签: ,防疫  ,疫情  ,解封  ,丽都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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