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2345便民服务中心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
宁夏12345热线受理企业群众各类非紧急、非警务类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表扬等诉求。
不受理范围:
(一)不属于宁夏行政管辖范围的事项。
(二)依法应当通过110、119、120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的事项。
(三)属于党委、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军队、武警职责范围的事项。
(四)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五)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六)已依法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向热线提出的同一事项。
(七)恶意侮辱、诽谤他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对受理范围内的诉求事项,应详细记录诉求人姓名、联系方式、诉求内容等信息,形成诉求工单。
对不予受理的事项,应当告知诉求人不予受理及依据,引导其向有关单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