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起,沙河口区将重启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注意事项
■ 接种时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准备好国务院行程码、辽事通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在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的基础上错峰前往接种点,避免人群聚集。
■ 未成年人需1名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孩子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家长身份证原件;老年人需携带身份证,建议家属陪同,协助展码和问询。
■ 有重点地区(含本市管控区)旅居史人员,需解除管控后方可前往接种。
■ 老年人有以下情况建议暂不接种:
(1)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导致呼吸困难、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如横贯性脊髓炎>)的老年人。
(2)正在发热的老年人。
(3)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慢性病患者。
(4)老年人有其他疾病情况,医务人员经健康评估后不建议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