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武鸣有关进一步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通知

社会热点2022-05-18 06:33:58未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的通知》(南新冠防指〔2022〕13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城区老年人疫苗接种水平,做好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

  城区宣传部门组织广播电视台通过影像、字幕等开展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并组织新闻媒体对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科普宣传;各镇、各单位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张贴标语、发布公告、流动宣传车等方式,主动公开城区疫苗接种点、接种流程、预约方式和途径等相关信息,营造老年人接种疫苗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优化接种服务

  各镇,各接种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和老年人接种工作的通知》(南新冠防指〔2022〕125号)要求,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积极为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供安全、便利服务。乡镇、村(社区)办事窗口设立专人登记,专人对接引导接种。接种单位要主动靠前服务,为各类养老福利机构、老年人社团、城中村等老年人群体提供安全便捷服务,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免预约接种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等,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群体接种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三、进一步采取适当激励措施

  从3月23日起,给予接种当时已满8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第一剂每人200元的标准,接种当时已满60-79岁老年人接种第一剂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具体由各镇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鼓励各主管单位、行业和企业如景区景点、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老年人提供折(抵)扣、赠送等消费优惠措施,为老年人接种疫苗、尊老爱老敬老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和服务行业应对疫苗接种奖励措施主动进行公布和宣传,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引导老年人接种,积极履行个人健康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疫苗接种仍然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手段,对于老年人防重症、防死亡至关重要。3月10日全国疫情防控视频会上国家卫健委马晓伟主任明确提出要加快老年人疫苗接种。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继续坚持原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我城区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接种任务。

  (二)落实经费,规范发放

  60岁以上老人接种新冠疫苗补助经费市财政按照8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150元,60-79岁老年人每人75元的标准给予我城区补助,其余部分由城区负担。市级接种奖励经费将根据城区实际接种人数后续再下达。城区财政按照《各镇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奖励发放资金测算表》(附件1)各镇奖励经费总数的50%预拨给各镇。各镇政府要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发放补助,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待接种工作结束后再据实结算。

  (三)加强摸底排查

  各镇要以村、社区为责任区域,组织网格管理员通过各种方式对辖区老年人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对于有禁忌症人员特别注明。对于底数不清、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公安、卫健部门应主动提供身份户籍、已接种人员等信息,城区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60岁及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指引(试行)》(附件2)对老年人接种禁忌进行认真识别和确定。请各镇于3月30日17时前填报《南宁市武鸣区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摸底表》(附件3),报城区新冠疫苗接种专班邮箱:wmjkjdg@163.com,联系人:杨敏丽,6238591。

  附件:1.南宁市武鸣区各镇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奖励发放资金测算表

  2.关于印发60岁及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指引(试行)

  3.南宁市武鸣区各镇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摸底表

  4.南宁市武鸣区60岁以上老年人第一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奖励登记表

南宁市武鸣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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