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市县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大疫指综发〔2022〕53号
为切实保障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落实好我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定于4月13日6:00至22:00,对我市部分区市县(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兴岛经济区和长海县)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广大市民务必按照“应检尽检、不落一人”要求,在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安排下,分批、错时、有序前往核酸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采样过程中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与他人交谈并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注意天气变化和出行安全。
在核酸采样时,请广大市民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没有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或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
在等待核酸筛查结果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参加本轮区域核酸筛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配合!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