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未入围家庭,可在取得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有效期内,参加下一批项目登记。
登记时间:
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开登记
登记方式:
持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申请家庭,在登记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陆指定网站等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
(一)登记组别。申请家庭按照《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标明的优先组、补贴其他组及非补贴其他组分别进行登记。
(二)登记户型。登记同组别家庭按照一居室单元住房(或一个居住空间)户型、二居室单元住房(或二个居住空间)户型分别登记;符合承租一居室单元住房(或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条件的申请家庭不得承租其它户型房屋;符合承租二居室单元住房(或二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承租一居室单元住房或二居室单元住房(一个居住空间或二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