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第5号
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防止疫情反弹,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10日10时起,除县城规划区和中云集镇实施分区分级管控外,其他区域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规划区和中云集镇继续实行分区分级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所在辖区。
二、对市外来(返)婺人员,实行“落地检”“人物同防”和报备管理,落实“四验一戴”。
三、各类经营场所、各类企业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做好各项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分类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复学。
四、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当前疫情防控稳定向好的态势,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任何一个环节上的细小漏洞,都可能导致防控成果前功尽弃。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村组(社区)、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从严从细从实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衷心感谢你们的支持和配合!
婺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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